办理在全国有影响的案件6起(2010年) |
分类:案例集锦 时间:(2011-09-14 17:46) 点击:402 |
一是代理《欧阳夫妇诉某大学和五星级酒店赔偿纠纷》于2010年5月31日在中央电视台二套“经济与法”栏目以《少女最后的日记》为题播出,《南方都市报》等多家媒体多次报道,在全国引起反响! 二是代理《裴彦礼诉54771部队及夏某见义勇为赔偿案件》因有典型意义于1999年在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播出,并在《中国律师》杂志《解放军报》等刊物上发表。 三是代理《尚伟丽诉某公安局国家赔偿案件》因某公安局刑讯逼供赔偿受害人35万余元,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连续三次跟踪报道。并在《北京青年报》《中国妇女》杂志《知音》杂志《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特区青年报》等处刊出。 四是代理《范长发诉某法院国家赔偿330万元》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向该法院发过通知,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已经作出赔偿决定,该法院已经对范某进行了40余万元的国家赔偿。 五是代理轰动全国的“白宫书记”平顶山市副市长《冯刘成“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二审刑事案件的辩护人,为其在担任郑州市惠济区委书记期间的问题进行辩护,二审将其一审已经认定的十六个贪污受贿经济问题判决减少为十一个问题,这在贪污受贿案件的辩护中是绝无仅有的。 六是代理公务员《唐永富诉某黄金局的不服开除公职的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在他依据事实和法律的努力下,将已经开除6年的处分决定给予了撤消。给当事人恢复了工作、补发了工资,使当事人感动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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